自3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更好的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代码管理中心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学习。该办法阐述了组织机构代码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了代码申办的重要程序。
代码中心着重学习了办法的第十二条,其中明确规定了代码受理的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并对材料缺失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此条对于我们前台的工作甚为重要,是作为向客户解释的有力证据。除此之外,此办法对证书的有效期,到期换证或信息变动,包括逾期不改的各种情况都做了说明。代码中心此次的学习对我们的工作有着极大的帮助,平时在办证受理时经常遇到类似的问题,但没有确切的证据跟客户解释说明,通过这次的学习交流,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国家政策的同时,也学习了处理问题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