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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院喜获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1-01-19 09:13 浏览次数:

    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出《关于命名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苏文明委[2010]9号),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标准化院顺利通过省文明委考核验收,被命名表彰为2007¬―2009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标准化院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明确思想、领会精神,建立创建工作机制,稳步实施。坚持以文明创建为动力,以打造“标准信息伴你行”服务品牌为载体,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重点,以岗位创优为着力点,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推进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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