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院与兄弟院签署信息技术开发应用
发布日期:2011-05-1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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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9日,标准化院与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在南京签署了《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建立一个稳定的、高效的合作机制,以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促进双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双方还确定了近期合作的重点领域,具体包括区域监管系统的引入、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技术的研究、自动识别及物品编码领域高技术人才的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