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四项省地方标准立项
发布日期:2014-07-1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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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我院参与起草的四项标准顺利获得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四份标准分别是与江苏省气象服务中心合作申报的《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县(区、市)建设与评价规范》、与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作申报的《商标代理服务规范》、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合作申报的《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和与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栖霞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及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栖霞分局合作申报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规范》。接下来,我院将与各单位积极合作,认真完成省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