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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联合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发布日期:2018-02-13 11:28 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共同商议了联合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相关事宜。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为1985年8月在南京建立的中国第一座抗战类纪念馆,纪念馆选址于南京大屠杀江东门集体屠杀遗址及遇难者丛葬地,是中国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首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首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纪念馆景区内陈列有大量独特的建筑、雕塑、历史文物和历史图片,是关于南京大屠杀历史、日本“慰安妇”制度、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综合型博物馆。同时,自2014年12月13日起,纪念馆被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的固定举办地,从而受到国内外各界爱国人士的瞩目。
  2017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对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针对包括公共文化、文物保护利用等12项重大工程提出了主要的标准化工作要求与目标。现阶段,纪念馆为全面贯彻文件精神,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正积极筹备2018年度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全面展开相关试点工作的走访调研工作,针对其现状与发展特点进行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的相关指导,并将与其联合申报2018年度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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