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部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不担当”问题,增强遵纪守法和服务意识,努力形成“有作为、能作为、善作为、敢担当”的良好队伍形象,近日,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防范“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十项规定。
我院出台相关规定,目的在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慵治懒治无为,强化监督执纪,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问责,向‘说不行’行为宣战。努力在单位中形成以担当作为为荣、以慵懒散拖为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不给“占着位子混日子”者以安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