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与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共同起草的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于近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标准于去年10月纳入2018年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经过8个月的调研和讨论,该标准于2019年7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面向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高校相关法学专家等39家单位和个人征求了意见,10月通过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队伍组建、保障条件、监督考核的要求,旨在为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提供可操作、可评估、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依据。
评审专家认为,该标准结构完整,内容完善,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起草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尽快形成报批稿,办理报批手续,同时在标准发布后做好宣传贯彻、实施推进工作。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提高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服务效能,促进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提升城市层次和品位,进而全面优化人文人居、生产生活、商务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