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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管理首个市地标在我市发布实施
发布日期:2021-06-30 17:12 浏览次数:

2021年6月25日,南京市地方标准DB3201/T 1042—2021《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将正式发布实施,本标准由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我院研究院共同起草。该标准是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首个率先发布的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管理标准,意味着在我市党政机关在贯彻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实行垃圾分类是提升人居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南京作为全国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标准化作为支撑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0年10月,该标准获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我院作为技术指导单位,积极开展相关研究调研,充分结合市级集中办公区单位、市级独立办公单位、区级单位不同类型实际情况及需求,确保标准框架及技术内容适用、实用。在历经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阶段后,市监局于2021年4月召开标准技术审查会,专家组一致同意《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通过技术审查,建议以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

该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党政机关的垃圾分类予以规范:一是党政机关要建立垃圾分类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设置要科学合理,与地点环境相适应;三是从源头减量抓起,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养成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习惯;五是完善检查评价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南京市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党政机关 “先行先试”的经验有效固化,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同时通过标准的实施宣贯,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南京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参考,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社会的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此外,我院也将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研究,促进标准化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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